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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对企业上年度的营收、管理体系等方面做了要求,合肥市对当年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示范条件的企业,择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想要申报的企业可以详细看看以下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内容,当然也可以直接咨询我们辅导申报。
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辅导咨询:15855137731(微信同号)
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依法设立,其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加工许可,企业在生产场所与环境、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等方面,能够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3.企业建立实施了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规范,各项运行记录较为完整;通过ISO 22000或HACCP体系认证,且体系有效运行。
4.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
5.企业严格落实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等主体责任制度,相关记录完整,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6.已开展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7.近三年产品在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中未发现较严重质量问题,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8.企业近三年经营持续盈利,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及社会信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并按规定将有关食品安全信息进行了公示。
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1.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推荐表;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ISO 22000或HACCP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企业从业人员食品质量安全培训记录;
6.企业近三年经营持续盈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