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知识产权解疑答惑
行业资讯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项目申报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及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蜀山区;
(二)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所;
(三)企业主营业务需在下列范围内:
1、大数据存储;主要从事大数据存储及其他计算机硬件设备、大数据存储管理系统的产品服务。公司生产产品包括以下类型:
(1)大数据采集设备:传感器、视频采集器、移动智能终端、RFID设备、一卡通、移动支付设备、证件识别设备、生物识别、条码识别、芯片、采集器、读写器、无人机、机器人、GPS、POS机、可穿戴设备、智能手环、GPS智能鞋、可穿戴医疗报警装置、智能手表、智能头盔;
(2)传输设备:无线传输设备、光传输设备、互联网设备、移动通信网、遥感卫星;
(3)存储设备:DAS,NAS,SAN,磁带机,光盘;
(4)服务器:PC服务器、小型机、大型机、HPC;
(5)网络/安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网关、数据灾备、安全芯片;
(6)一体机:大数据一体机、数据库一体机、集装箱数据中心;
(7)大数据存储管理软件:分布式文件系统DFS,异构数据融合技术、数据组织技术、大数据索引技术、大数据备份技术、大数据复制技术、关系型数据库、坟系型数据库、数据库缓存系统。
2、大数据采集与管理;收集和掌握用户的各种数据,从事着从大量数据中挑选出有用数据,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传输、存储和管理。公司生产产品及使用技术包括以下类型:
(1)数据采集:数据爬虫、高速数据全镜像、高速数据解析、数据质量评估、分布式虚拟存储、链接过滤、大数据网络传输技术、大数据网络压缩技术。
(2)数据预处理:数据抽取、数据转换、数据加载、空缺值处理、错误数据处理、处理噪声和孤立点数据、数据清晰、数据变换、数据规约。
(3)大数据管理:大数据资产评估、大数据定价、大数据交易、大数据托管、大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3、大数据分析与挖掘;主要从事大数据分析产品研发,以及根据上游企业的需求,对相关数据进行定制化分析服务。公司生产产品及使用技术包括以下类型:
(1)数据分析挖掘:机器学习技术、统计分析技术、遗传算法、模糊集方法、挖掘对象、决策树方法、神经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语义引擎。
(2)大数据咨询:大数据管理咨询,大数据系统咨询、大数据标准编制。
4、大数据呈现和应用:主要从事大数据可视化产品的研发,并结合相关专业知识和商业背景,揭示分析结果所反映的相关行业问题,并将相关数据应用于相关行业中,以开发更大的市场。公司生产产品及使用技术包括以下类型:
(1)大数据可视化:数据可视化、信息可视化、知识可视化、科学计算可视化
(2)大数据应用:包括面向行业具体业务的大数据软件产品,即金融大数据、医疗大数据、农业大数据、工业大数据、文化旅游大数据、交通大数据、政务大数据等应用。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项目申报补助:
房租补贴:
对新入驻的大数据企业,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房屋租赁价格给予三年房租补贴,第一年补贴100%房租、第二年补贴80%房租、第三年补贴50%房租,单个企业年房租补贴高不超过30万元。
运营补贴:
对新入驻的大数据企业,自企业缴纳税收之日起,对于地方经济贡献量超过50万元以上的由鸠江区按照该企业地方经济贡献量给予5个完整年度运营补贴,即前三年按照地方经济贡献量的100%给予运营补贴,后两年按照地方经济贡献量的50%给予运营补贴。
给予首购奖励:
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大数据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产品(服务),且采购费用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实际采购费用30%的补贴,每个企业补贴高不超过100万元。
加大融资支持:
对大数据企业利用金融机构非政策性贷款的,给予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补助,年贴息额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3年。
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
对认定为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认定为省级首版次软件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高20%配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