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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条件有哪些?

文字:[大][中][小] 2021-2-27    浏览次数:1245    

2021年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政策是什么样的内容?包括申报材料、条件是怎样的?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意义是为了鼓励和扶持全省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详细情况请看下文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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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1.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申报条件组织遴选,推荐申报项目集中报送材料,昆山、泰兴、沭阳和省直单位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2.除申报各种补助经费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表外,给予年度省级补助资金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所在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需提交年度保护区建设工作报告,申报年度保护区补助资金的需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3.因项目经费核定需经数个环节遴选,请各地将申报材料(含市局推荐申报请示件)由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定研究后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市局请示件及每项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申报表格电子版可从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代表性项目补助资金

1.传统工艺美术类项目。支持省级传统工艺振兴重点项目,范围包括传习带徒、技艺传承、创意创新、进校园活动。

2.大运河沿线重点项目。支持省内大运河沿线(含核心区、拓展区、幅射区)省级以上非遗项目重点品牌打造、进景区,开展景区非遗主题旅游、非遗研学游活动。

3.传统戏曲类项目。支持省级传统戏曲项目的传承与发展,范围包括剧目创作、编导排练、景区展演活动。

(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

经批准公布的所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均可申报补助经费(不包括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本人申请放弃补助资金和违反相关规定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本通知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去世的除外。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传承人自主开展社会授徒传艺、教学、宣传展示活动(不包括用于生活补贴)。

(三)非遗进景区场所内容建设补助资金

重点支持省内景区景点植入非遗工坊、非遗传习所、展示体验馆、非遗主题民宿、传统戏曲小舞台,鼓励结合实际推出非遗旅游体验场所内容建设。

(四)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资金

获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建立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已连续给予补助经费超过100万元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其余的每个建设单位可申请补助。补助资金主要支持保护区内的综合性传习中心建设(包括场所租赁、设备购置、开展传习活动等,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区内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宣传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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