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产业第三批企业认定工作,产业链重点企业名录库将作为合肥市产业人才政策兑现的依据,不在企业名录的企业无法申请人才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在高新区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从事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产业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以及部分与相关产业领域关联的独立法人企业与机构。其中,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产业链非强关联领域的企业;
3、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47号)规定,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2020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重点企业名录信息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新能源汽车产业:纸质版一式五份,3月16日下班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325室经贸局,所有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版及附件1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
人工智能产业:纸质版一式五份,3月16日下班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003室科技局,所有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版及附件1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
2.请认真阅读《合肥市重点企业名录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产业类别,已申报其他产业链的请勿重复申报,同时申报2个(含2个)以上产业类别的视为无效,将不纳入任何产业链企业库。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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