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文件要求,现就《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新经济相关部分条款兑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企业请先注册入驻。登录成功后,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科技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然后点击“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线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4月1日(4月1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款
《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第13条支持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1)鼓励企业自建新型应用场景实验室
申报条件:①.应用场景实验室和应用中心需面向智慧城市、经济大脑、未来教育、未来健康、智慧车站、无人驾驶、量子应用、未来智造八大新型场景。②.高新区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建设面向行业的新型应用场景实验室和应用中心。③.应用场景实验室和应用中心建设地点在高新区内,要具备展示、销售、示范等应用功能。④.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①.企业自建新型应用场景实验室补贴申请表;
②.企业自建新型应用场景实验室补贴申报书,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介绍、企业营收情况介绍、应用场景实验室建设相关合同、投资建设费用明细以及发票信息、应用场景实验室功能介绍、自主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申报书内容请合成一个PDF上传。
(2)高新区开展新经济两创产品(自主技术创新产品、首创型产品)目录编制
申报条件:①交易企业在高新区市场汇平台入驻并交易下单平台产品;②单笔交易合同的补贴金额高不超过20万元;③单个企业的年交易补贴金额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①新经济两创产品采购补贴申请表;②企业营业执照;③交易合同;④对公转账凭证;⑤交易发票。⑥其他佐证材料:如多个买家采购一款产品的不同系列型号,导致合同采购产品名称与市场汇平台上架的产品名称并不完全一致,需卖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不得是“三无”企业,即无实际经营(无营业收入或研发投入)、无社保人员、无固定场所。
2.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协议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政策。
3.本次申报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将责任单位纳入高新区黑名单中。
合肥市高新区政策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