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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需要哪些?

文字:[大][中][小] 2021-3-30    浏览次数:1169    
宣城市企业如何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需要满足的申报条件有哪些呢?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你就明白了。
宣城市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代理咨询:15855157003(可微信)
宣城市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推荐范围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2.示范基地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入驻小微企业 80家以上,从业人员 1500 人以上;示范基地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 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需经经信、人社、科技等部门认证并有相关证明材料);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 5 家;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3.示范基地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示范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示范基地应具备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专业服务中的四种以上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宣城市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程序:
1.示范基地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应齐全。

2.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和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

宣城市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10892,QQ:2885162378 
2021年宣城市可申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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