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5月18日 星期六,欢迎光临本站 全国项目认定中心,专注于中小型企业科技项目申报 网址: ahwotao.com

外省资讯

2021年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文字:[大][中][小] 2021-4-28    浏览次数:1522    

2021年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解析,对于该项目补助或者新型墙体材料有申报意向的南京市小伙伴们,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代理。

南京市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微信同号)

一、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申请项目必须为竣工项目。

3、产品符合国家、省产业导向和发展新墙材目录。

4、产品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等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江河淤泥及城市污泥资源循环利用开发、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以及墙体保温材料。

1、项目工艺技术先进,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应用前景好,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2、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承担探索、验证、完善新墙材建筑应用技术的任务,试点项目总建筑面积宜在100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之间。

3、2011年市住建委、国土局针对淘汰落后产能联合开展的粘土砖窑普查登记入册的企业。

二、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资金具体补助标准为:

(一)生产技改项目

1、新建项目不高于购入主要生产设备额的10%,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2、改造、扩建项目不高于添置主要生产设备额的10%,一般不超过150万元。

(二)试点应用项目

按建筑面积不超过2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一般不超过40万元。

(三)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按企业轮窑门数给予补助,标准为:18门以上(含18门)—24门以下(含24门)15万元一座窑、24门以上20万元一座窑。

上述就是2021年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资金申报相关细则内容了,有项目申报需求的朋友们,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咨询合作。南京市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微信同号)

下一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