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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成功,企业享受奖励10万元,对于庐江县企业好处比仅仅是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对于庐江县企业非常重要。后期在扶持政策上享有优势及加分。但庐江县申报机会有限,一年一次,具体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需要满足7步走:
条件(1)在庐江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条件(2)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条件(3)居县内领先地位,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条件(4)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明显,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发展型企业建设;
条件(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条件(6)获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条件(7)获得镇政府、园区或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由于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难度比较大,除了以上7步基本条件,还包括很多细节条件,对于庐江县需要满足哪些范围及要求,均可以咨询:187 5515 0022及时学习。
(1)申报表:申报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庐江县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注意:所有材料需如实填写,纸质版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电子版一式两份(U盘),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另外由于庐江县申报政府质量奖过程中高度重视。认真把关。其中证实性材料清单表多,庐江县企业要注意:(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县统计局出具的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贡献率证明。包括2018—2020年分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及总资产贡献率。
县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包括2018—2020年分年度的纳税额及遵守税务法律法规情况。
(3)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额证明(仅限出口企业)。
(4)2018—2020年分年度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2018年以来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质量荣誉(如:省市名牌和著名商标、黄山杯工程、琥珀杯工程、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等)证书复印件。
(6)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2018年以来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情况证明和2018—2020年分年度的环境监测报告各一份,对环境明显无影响的行业可不提供。
(7)主营业务被法律法规列入市场准入范围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等。
(8)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2018年以来安全生产情况证明。
(9)制造业企业提供2018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企业产品实施的所有监督性质的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复印件,工程、服务业企业提供2018年以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企业工程/服务项目实施的所有监督性质的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复印件。
(10)顾客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和员工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
(11)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执行标准封面(企业标准应有备案印章)复印件,工程和服务企业列出主要执行标准和管理制度清单。
(12)2018年以来参与社会捐助等公益事业的证明材料。
以上为必须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对不能提供项目,应逐一作出解释说明。下列为补充性证实性材料,企业可根据需要提供。
(13)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复印件。
(14)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采标证书复印件。
(15)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
(16)省级以上计量确认证书复印件。
(1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18)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
(19)专利清单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20)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复印件。
(21)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证书复印件。
(22)省级以上优秀QC小组证书复印件。
(23)2018年以来获得的市级以上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
(24)能够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经营业绩和社会影响的其他材料。
(25)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
庐江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政策免费咨询:187 5515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