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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苏州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时间、条件、流程及奖励补助指导

文字:[大][中][小] 2021-7-21    浏览次数:1984    

2021年高企申报即将进入尾声,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苏州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时间、条件、流程及奖励补助内容,相信看完之后大家一定会有所了解!有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在线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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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3个批次,昆山市受理截止时间为:620日、720日和82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


苏州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条件

(一)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8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18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1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苏州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流程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相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二)网上申报

1.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kjjh.jspc.org.cn/)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以下简称“省网”),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并选择昆山市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市科技局负责对其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注册信息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通过。注册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网”,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并对所填写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如企业尚未注册,则点击“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登录(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国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市科技局。只有通过“省网”校验或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的有效知识产权,才能填入“国网”中,且提交的知识产权须符合《工作指引》中“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切实避免II类评价知识产权重复使用。企业在“国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在“省网”上填写的数据必须完全一致。市科技局负责对企业在“国网”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过网络提交到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3.今年昆山启用本级申报辅助系统,完成上述两网注册后,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智能化生成系统(以下简称“市网”)(网址:http://hitech.datacenter-han.com/)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注册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市网,进行申报材料编写。在市网填报后,可一键同步申请书及附件内容至“国网”、“省网”,确保省、国网一致性,提高申报效率。本系统完成工作后,请企业先到省网、国网相关附件栏,做好抽查校验。

4.企业通过“市网”上传至“国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原件扫描形成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彩色扫描),经“市网”逐项上传至“省网”,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1)。企业须认真复查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企业在“省网”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企业自查表》(附件5),连同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市科技局,并将“省网”中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完整打印,装订形成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区镇科技部门。企业同时须妥善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地方汇总

1.各区镇要指导企业使用“市网”工具,登录“国网”和“省网”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和附件上传工作,并按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内容见附件13),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2.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科技局主要对企业提交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对未通过“省网”校验的知识产权,通过审核知识产权原件、与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等方式认真审核,汇总形成《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并加盖公章;对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在“省网”中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系统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地方科技部门审核表》(附件6);同时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经现场核查企业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出具意见。市财政局主要对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市税务局主要对税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并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上盖章;市税务局还需对申报材料中销售收入、总收入与纳税申报系统数据进行对比并出具意见,并对申报企业填报的所属税务机关是否准确进行核对,如有错误,应及时与所属税务机关进行信息交换。以上材料各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确认无误、符合要求后,填报《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并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同时,市科技局需在“省网”中将正式推荐上报的企业通过网络提交到省科技厅,提交的企业清单必须与三部门盖章推荐的《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一致。

(四)材料报送

市科技局须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推荐函、《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于受理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委托受理单位——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将上述文件扫描上传至“省网”。


苏州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

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培育补贴5万元,在培育期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15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15万元。最低55万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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