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农业 )的通知》(合农〔2021〕 47号)(以下称"实施细则")精神,今年我市将择优对"新建及改扩建畜禽基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 20 万一100 万元补贴",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1∶1分担。7 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持畜牧业发展项目培训会,对有关工作做了部署。为扎实做好今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0586
一、组织申报。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见《实施细则》第七款,申报奖补的建设内容需为 2021 年1 月1 日以来的; 蜀山区可组织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四县一市均可组织申报新建及改扩建畜禽基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强对申报主体及材料的审核(填写附件 2 第三部分"项目县级审查表"),8月 2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请建设材料(纸质+扫描件,单个项目申报材料需扫描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县级明细表(附件 1)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开展评审。8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将聘请专家结合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比对情况对申报主体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支持,结果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
三、加强管理。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对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并指导申报主体 8月 20 日前登陆合肥市 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
(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进行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方法见合肥市财政局官网(ttp://czj.hefei.gov.cn/czsw/czzt/hfscyzc/index.html)
四、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初验,并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公示、核定 11月 20 日前,向市局申请项目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将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提交市产业政策联合审核小组,联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兑付奖补资金。
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程序,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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