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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瑶海区中小微企业“科创贷”业务实施暂行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文字:[大][中][小] 2021-9-3    浏览次数:1322    

为加快我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现将《瑶海区中小微企业“科创贷”业务实施暂行办法(试行)》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1年9月8日前,就《瑶海区中小微企业“科创贷”业务实施暂行办法(试行)》提出宝贵意见,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0586

 

瑶海区中小微企业“科创贷”业务实施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瑶海区“12345”发展战略,根据《关于加快瑶海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合肥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若干政策》、《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着力推动产业立区,加快我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推进科技、金融、产业相互融合,支持科技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方针,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与机制,引导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瑶海区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扶持科技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通过设立“瑶海科创贷”风险资金池,综合运用风险补偿、担保补助等方式,推动担保机构和银行进行合作,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多元参与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使更多科技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瑶海区科技企业库企业,主要包括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以上大数据企业等中小微企业。企业由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发改委、区物联网管理中心等部门推荐。

三、合作机构

根据瑶海区担保、银行机构实际,试行期间拟选定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肥市兴泰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两家担保机构及徽商银行合肥大东门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平路支行三家银行作为试点合作机构。

四、产品额度及风险代偿上限

瑶海区财政承担代偿风险上限金额为财政所设立“瑶海科创贷”风险资金池专项资金,首批专项资金额度为500万元。银行担保机构按1:10放大产品资金额度,首批业务产品额度拟定5000万元,后期可根据代偿上限的调整进行额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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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贷款金额、期限和用途

(一)对单个企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企业单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归还贷款后可重新申请续贷。

(三)贷款用途仅限用于生产经营周转,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权益性投资。

六、财政补贴

(一)对申请贷款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合作银行按贷款发放时同期限LPR利率发放贷款,区财政按照实际贷款担保费用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补贴累计不超过2次。

(二)经签约并按不超过每年1%收取担保费的担保机构,区财政按照每年0.5%的担保费率给予补贴,每家担保机构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5万元。

七、业务流程

(一)贷款申请流程

1.企业向区科技局递交申请,包括以下材料:

(1)“科创贷”业务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

(3)科技企业库备案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经区科技局初审推荐后,将“科创贷”申请业务表、企业信息及融资意向传递至担保机构,并向担保机构和银行出具相关《推荐函》,担保机构和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按简易信贷、担保流程审查,开辟快批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审核通过的企业,担保机构与企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机构向合作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并报区科技局备案。

(二)补贴申请流程

企业担保贷款结清后向区科技局提出担保费补贴申请,担保机构承保后向区科技局提出担保费补贴申请,区科技局每年在区级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时统一审核。

1.申请补贴的企业需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1)担保费补贴申请表;

(2)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复印件;

(3)还本付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补贴的担保机构需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1)担保费补贴申请表;

(2)“科创贷”担保费汇总表;

(3)担保合同复印件。

八、风险控制

出现贷款风险的,合作银行承担贷款金额20%的风险;区财政“科创贷”风险资金池资金用于风险补偿,当贷款发生代偿时,担保机构按照未清偿贷款本息的80%承担代偿责任,再由区财政在一个月内按实际逾期未清偿贷款本息的20%给予担保机构补偿。发生代偿后,由担保机构牵头,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应共同进行不良贷款追偿,区政府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追偿所得在扣除相关实际债权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追偿服务费、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后,按承担风险比例返还给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和区财政。“科创贷”产品可纳入安徽省“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

九、贷后管理

银行放贷后,应对借款人按户建立信贷档案,并建立台账,定期与区科技局和担保机构进行沟通和核对,同时按照银行相关信贷管理规定进行贷后跟踪管理。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区财政局、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与瑶海区其他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对违反贷款用途或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事企业、单位或个人五年内不得享受瑶海区各类产业政策支持,并纳入相关社会信用体系予以警示。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瑶海区中小微企业“科创贷”业务申请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地址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手机

 

联 系 人

 

职务

 

手机

 

公司财务情况(近三年)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

 

 

 

营业总收入

 

 

 

净 利 润

 

 

 

纳税总额

 

 

 

是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是

获批年度

 

£否

编号

 

是否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是

入库批次

 

□否

入库登记编号

 

是否进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库

□是

入库批次

 

□否

入库年度批文

 

是否进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

□是

入库批次

 

□否

入库登记编号

 

是否承担过国家、省、市其他重大项目

£是

立项年度

项目名称

批准单位

£否

 

 

 

目前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发明专利数量(   )  实用新型专利数量(   )                        外观设计专利数量(   )    其他(                      )

目前对外融资情况

□有

贷款金额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方式

 

 

 

 

 

 

 

 

□无

可提供的担保抵押资产(含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

 

申请“科创贷”资金总额(万元)

贷款利率银行按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贷款用途

 

拟申请担保机构

 

拟申请银行

 

区科技局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企业申请“科创贷”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瑶海区中小微企业“科创贷”业务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三)专利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企业承诺:在获得瑶海区科创贷资金支持后,5年内不搬离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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