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知识产权解疑答惑
行业资讯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文件规定: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免费专人指导:19855109691(微信同号),QQ:2885060173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 表评分达 75 分以上,并且 B 表评分达 80 分以上的企业。
备注:
(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企业拥有多项有效专利拥有量,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较多;
(2)《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A表和B表内容较多,此处省略);
(3)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后拟申报示范企业的,须通过所在省区市局的复核评审。对于上一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想要了解更多或者是不明白的问题,可直接咨询。卧涛专业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软件开发、企业孵化、高企申报等服务,江苏安徽企业可免费上门指导!小编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哦!更多区域,敬请期待。
政策代理指导热线: 19855109691(微信同号),QQ:288506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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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 表评分达 75 分以上,并且 B 表评分达 80 分以上的企业。
备注:
(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企业拥有多项有效专利拥有量,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较多;
(2)《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A表和B表内容较多,此处省略);
(3)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后拟申报示范企业的,须通过所在省区市局的复核评审。对于上一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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