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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农业)》(合农〔2021〕47号)、《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和《关于印发庐江县2021年“510+”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21-2022年度优质专用小麦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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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重点面向开展小麦种植生产、创新农业生产方式、产业融合发展较好、开展专用小麦“单种、单收、单储、单加工”运营模式,且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实施经验丰富的农业生产主体,向近年实施同类农业项目绩效评价较好的镇(园区)适度倾斜,原则上近三年同类型项目实施综合考评得分位于全县倒数后三位的主体本年度不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综合考虑种植传统、生产规模、基础条件、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水平等因素,严格申报标准,确保优中选优。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内容达标。小麦以专用品种为主,做到品种优良、规模种植、绿色生产、订单收购、品牌营销,有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和社会影响力。一要规模适度。单个主体生产基地相对集中连片2000亩(含2000亩)以上,农田水利等基础条件较好;二要管理统一。做到品种、田管技术、投入品使用标准、产品品质四个统一;三要清洁生产。推广使用绿色防控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化肥农药双减,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回收处理到位,秸秆综合利用;四要机械种植。力争实行全程机械化生产,种植方式为机条播;五要订单收购。基地与粮食加工、收购企业签订订单,力争做到专种、专收、专储,统一加工,统一品牌销售;六要品牌营销。鼓励基地有品牌、有包装、有稳定营销渠道。
(二)申报意愿高。项目申报主体有较强的申报意愿,有责任担当精神,有干事创业热情。
三、申报数量
全县计划建设庐江县2021-2022年度优质专用小麦绿色生产基地5个,示范带动全县优质专用小麦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四、申报方式
坚持自愿申报、择优推荐、专家评审确定的原则,自下而上组织申报。经县级评审、公示无异议、批复确定主体之后,再由经营主体自行在网上进行申报。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单位进行自主申报,填写《庐江县2021-2022年度优质专用小麦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和相关佐证资料报至各镇(园区)审核;各镇(园区)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发展科。
(二)择优推荐。各镇(园区)对照项目建设标准及要求,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并填写镇级推荐表(附件3)。
(三)专家评审确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四)网上申报。待县级确定主体批复实施后,主体自行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网上申报,网络截止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五、申报要求
各主体申报材料于10月11日前,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发展科,逾期不接受申报。
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