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知识产权解疑答惑
通知公告
按照《关于建设培育合肥市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之上,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第二批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单位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式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12月30日17:30前反馈至相关部门。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书面反馈材料要对相关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客观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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