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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宣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申报成功还有各项奖补好处,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吧!看完之后对于宣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报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宣城市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一、宣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 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 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宣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好处
1、 地方奖补支持
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研发资助(以各地政策为准);对入库企业给予奖励(以各地政策为准)
2.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吖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研究开发费用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具体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4.高企后备军
评价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国家及省创业大赛等工作协同。
5.品牌影响力提升
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
以上就是宣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全部内容,看完之后对于宣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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