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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奖补!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申报奖补梳理

文字:[大][中][小] 2022/7/6    浏览次数:1030    

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成功好处多多!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快来申报吧!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欢迎咨询。

铜陵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参照2019年度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申报指南,联合下发申报通知,确定支持重点和申报要求。

各县区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并经县区分管领导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管理渠道上报市经信局。中央、省属企业直接向市直相关部门申报,申报材料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

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管理渠道分别成立评审小组,负责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评审,评审意见提交评审小组审核。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汇总评审意见,并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提出拟扶持企业名单,分别在市直相关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请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相关资金。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享受市级政策支持。

以上政策资金中,除明确奖补资金由市及同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外,其余均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

二、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及奖补

(一)鼓励工业企业上台阶。

1、凡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过百亿、过千亿的企业,由市政府按照一企一策办法给予支持。所需资金由市县各承担50%。奖金不少于40%奖励企业法人代表。

2、凡当年新进规模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对上年度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

4、对上年度认定的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10户,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

1、凡经信系统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对在国家、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奖励20万元。

2、对投保综合险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并获得国家、省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补贴的,给予企业实际投保年度保费20%的补贴。

3、推进管理创新。凡新认定为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市级管理创新年度综合评审排名前四位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

支持关键配套研发。凡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矿山企业关闭退出。

1、铜矿、铁矿、硫铁矿、铅锌矿、金矿类企业关闭退出并通过验收的,按每户40万元给予奖励

2、石料矿山、膨润土矿山类企业关闭退出并通过验收的,按每户20万元给予奖励;

3、对于完成绿色矿山创建任务,并通过市级绿色矿山验收挂牌的,奖励矿山企业20万元。

非煤矿山关闭退出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7:3的比例承担,县(区)政府已兑现关闭退出奖励资金的,可冲抵承担比例。

(五)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六)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

凡新认定的首台(套)集成电路技术装备,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本条政策适用于在我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生产研发以及运维配套支撑等经营活动的集成电路产业相关企业,奖励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

三、申报责任

(一)务实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追回奖补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项目单位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市级所有财政资金申报资格。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初审责任。县(区)负责项目初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县(区)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负责。经初审合格的项目方可向市级申报。凡工作不负责任,将初审不合格的项目向市级申报,一经发现取消享受奖补资格,并逐级追究初审人员责任。

(三)受理责任。市经信局负责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

(四)审核责任。市经信局负责组织项目的检查、审核,提出项目审核意见。审核人员对审核结果负责,对因审核工作失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五)项目抽查。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审核的奖补项目进行复核和监督审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要求有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进行整改。

(六)资金管理。奖补资金按照申报渠道拨付到项目单位,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

以上就是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的全部内容,看完之后对于铜陵市项目申报政策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政策小编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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