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高企申报是企业项目申报的开端和基石,所以千万不能马虎!申报的奖补也很多,包括资金补助和各种申报福利,本文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申报高企的好处有哪些?看完之后对于宣城市高企申报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了解详情。
宣城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补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对当期完成培育计划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5万元的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予5万元奖励;对到期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当年被评为全市十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二、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第一:企业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认定办法》中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第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 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 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且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起支 撑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需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 1项授权或进入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 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 3项以上授权或已正式受理阶段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 著作权等。
第三: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 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例不低于2%。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 经营年限计算。
三、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三)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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