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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申报内容都有哪些?申报条件、材料及好处是什么?政策小编给大家梳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欢迎咨询。
合肥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二年以上,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其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200万元和50万元,大专以上人员占总数比例分别不低于20%;依托单位为农技推广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
(二)与高校院所在涉农领域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成果转化、技术支撑能力,有一定的产业化经营基础,对区域农业农村经济有较强的引导与示范作用。
(三)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与依托单位责任明晰,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目标明确,岗位职责清晰,服务流程规范。
(四)在站科技特派员原则上不少于10名。其中,外聘科技特派员一般不低于1/3;外聘科技特派员需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五)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需具备高级职称。
(六)在站科技特派员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意识,热心基层工作,能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有较好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七)依托单位能够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运行提供必需的办公场地,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示范和人员培训需要的条件,以及一定的经费支持。
(八)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站点及实验示范基地均须设立在本市乡(镇)辖区范围内,能够切实帮助所在地区解决农业发展遇到的技术问题,辐射带动所在地区农业发展。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市科技局的申报通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经县(市)、区科技局审查后推荐上报。
(二)市科技局组织评估论证,必要时开展实地考察,拟定名单。按程序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市科技局对认定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十条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行绩效管理,市科技局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评价制度,负责绩效目标设计,开展绩效评价,其绩效结果作为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对运行情况良好、服务效果显著、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统筹科技创新资金,择优予以绩效奖励。对服务效果不佳、绩效评价不好、没有发挥作用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取消其认定的资格。
第十二条 绩效奖励资金由工作站统筹安排用于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引进推广,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和创业辅导,以及外聘科技特派员的差旅费及工作补助等。
第十三条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制定内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和报销规定,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需要,培育和引进科技特派员进站工作,提升产学研用合作水平,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
(二)组织科技特派员团队进行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中试示范,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
(三)搭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加强对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创业辅导等服务。
(四)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与贫困村(户)、经济薄弱村(户)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带动贫困村(户)、经济薄弱村(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合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申报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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