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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关于工业、批发零售、服务业规上入库!具体包括合肥新站区规上单位申报材料范围及申报时间条件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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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站区规上单位申报范围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
4.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合肥新站区规上单位申报材料
1.工业企业:
详见附件6——规上工业申报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2.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
①《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
②营业证照
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如营业证照的经营范围含有“生产”、“加工”、“种植”、“养殖”、“设计”、“工程”等字样,须仔细确认企业单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及所属行业,并如实在《现场登记表》(A7)中说明。
③
《利润表》提供最近一个月,需企业负责人和经办人分别签字确认。
④《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需打印税务网上最近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整屏截图,无需附表。
⑤《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和《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明细账是确认行业及有关统计指标的重要依据,企业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系统截图(最后一页)。
⑥《拟纳入限上单位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
拟纳入法人企业的必备申报材料。企业不得随意修改,《拟纳入限上单位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中企业只需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部分,并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处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其余信息由县区机构填写。
⑦销售台账
企业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销售台账,即销售明细表,以佐证《拟纳入限上单位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中的商品销售额/营业额,优先提供系统截图,需有1-本月价税合计数。如无请手工制作(A4纸一面即可),需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签字。
⑧其他材料
企业门头照;批发企业还需提供仓库或发货现场照片;零售企业需提供零售场所照片(如门店等);电商企业应提供后台交易清单汇总表截图以及打包发货现场照片。
3.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分公司::
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4.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分公司:
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5、服务业单位
①营业证照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②《利润表》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附表一中必须有数据,如当月该表为0,请提供最近不为0的那个月的表),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④《服务业新增入库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服务业》
加盖单位公章的《服务业新增入库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服务业》。
⑤其他材料
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数据不一致,需要提供具体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合肥新站区规上单位申报后企业职责:
企业“入规入库”以后,企业需要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统计业务人员每月需按照“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的原则,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网站填写相应的统计报表,并上报企业数据。
合肥新站区规上单位申报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请各申报企业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新站高新区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2.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必须是JPG格式,且材料的每张图片都要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