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5月14日 星期二,欢迎光临本站 全国项目认定中心,专注于中小型企业科技项目申报 网址: ahwotao.com

外省资讯

6种!2022年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库入库申报补贴条件及认定材料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2/10/26    浏览次数:832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2022年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库入库申报补贴条件及认定材料流程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问题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政策指导免费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库入库申报类型

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文化出口基地、版权示范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地,国家、省级组织认定的其他文化产业园区。


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库入库申报条件

(一)市县政府设立并由专门机构实施管理的产业功能区或企业投资设立并运营管理的产业园等类型。

(二)符合国家和我省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

(三)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已有一定的发展规模。

(四)申报创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应满足相关条件(详见附件5),申报创建其他文化产业园区应在培育期(3年)内达到相关条件。


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库入库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库入库申报表(附件3)。

(二)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库入库申报书(附件4)。


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库入库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报园区确定1个申报类型,真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向市(州)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

(二)初审推荐。市(州)党委宣传部根据园区申报类型会同科技、财政、商务、文广旅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研究提出推荐园区,形成初审报告(附件1)报省委宣传部。

(三)专家评审。省委宣传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申报园区进行合规审核,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入库培育。省委宣传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入库园区,纳入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库管理,对入库园区按规定给予培育引导资金。


四川省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库入库申报时间

(一)精心组织申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工作,充分发动、有序组织入库申报,切实履行初审把关责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初审报告及申报材料PDF版、申报汇总表(附件2word版于20221028日前报送省委宣传部,纸质件材料待通知后报送。

(二)加强培育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入库园区的培育和管理,指导督促园区对照创建条件,加快园区建设、厚植产业优势,争取早日创成见效。省委宣传部牵头适时开展入库园区培育中期评估,对培育管理不好、创建推进不力的园区,及时调出培育库并予以通报。3年内仍未创建成功的园区,自动退出培育库。

(三)激励园区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园区培育创建的政策宣传,加大对入库园区的发持力度,主动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优先支持入库园区争创国家、省级文化产业园区。鼓励各地出台激励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文化产业园区申报条件

一、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

1. 定位准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关于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对解决文化和科技融合“最后一公里”或补短板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省或本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 示范性强。文化科技融合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创建国家级基地,基地内文化科技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0亿元,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业数量达到10家以上。创建省级基地,基地内文化科技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亿元,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业数量达到5家以上。

3. 管理规范。具有明确的边界范围,有专业化管理及运营机构,并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4. 配套完善。搭建有较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能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服务。

二、文化出口基地

1. 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2. 基地文化产业发展基础扎实,已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企业,文化贸易业绩较好,海外影响力较强,具备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3. 基地所在地政府将文化贸易发展列入地区发展规划,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因地制宜出台扶持政策。

4. 基地所在地政府明确基地的管理或运营单位,并配备较完整、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5.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创建文化出口基地。

三、版权示范园区

1. 具有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和清晰完整的发展规划,发展方向明确,实际运营时间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2. 具有可独立支配的产业园区,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 30家以上,或者在特定区域内已形成具有全省性影响的产业集聚基地,其中80%以上的企业在产品、服务、技术、人才等方面与版权有实质性关联。

3. 具有完善的版权服务体系,能为企业提供与版权相关的交流、交易、融资、合作、咨询、培训等服务。

4. 具有版权统计制度和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园区(基地)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版权,创造和运用版权的数量在全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5. 具有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园区(基地)企业不生产、不传播、不使用侵权制品,软件正版化率达100%,无恶意侵权盗版行为。

四、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1. 园区设立2年以上,以文化产业为主导产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 园区四至范围明确,产业布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不存在违规用地、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或以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等行为。

3. 园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文化企业聚集程度高,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建设发展水平居所在市(州)同类园区前列,具备持续发展条件和进一步优化提升潜力。

4.运营管理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管理有序、运转良好,具有较高服务水平和创新管理能力。

5. 创建主体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已将园区纳入当地发展规划,有支持园区建设发展的相应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

6. 2年园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在文化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及其他方面未发生较大违法违规问题或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7.已是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或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确定的重点培育园区。

8. 文化和旅游厅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地

1. 拟申报的基地(园区)已被明确认定为市级重点项目,应有市级党委、政府部门批复设立该基地(园区)的政策文件。省级单位及企业申报应有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

2. 拟申报的基地(园区)应在以下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技术研发创新能力明显,技术融合应用效果较好,创新能力突出入驻的科研、融媒体等企业数量较多,吸纳就业能力明显,集聚作用突出;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已入驻基地(园区),对周边区域和产业辐射效应明显,引领作用突出;基础设施和产业服务平台较为完备,平台效应突出;相关技术、人才、资本、政策等资源丰富,具备产业后发优势,发展潜力突出。

3. 拟申报的基地(园区)应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和建设方案,地方政府有支持该基地(园区)发展的土地、资金等方面具体政策举措,并将支持基地(园区)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4. 拟申报的基地(园区)应有相应的领导管理体制,已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构和运营主体,有完善的相关制度和机制。

六、国家、省级组织认定的其他文化产业园区按该类园区管理办法或申报通知明确的条件要求执行。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