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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繁昌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发布,共18条奖励补助,高达500万。下面来看看政策全文,如果你想申报这些奖励补助政策,可以咨询小编了解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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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扶持政策
(一)实施扩面培优扶强,壮大支柱产业集群
1.鼓励企业入规。对当年首次升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管理团队20万元奖补;对2022年(含)以后首次升规且在库存续期满1年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再给予10万元“稳规”激励。
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上台阶奖励按照《2022年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台阶竞赛活动方案》(繁政办秘〔2022〕26 号)给予奖励。
3.培育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对各级“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繁昌区关于进一步培育鼓励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繁政办〔2022〕5号)给予奖励。
(二)深化创新驱动引领,增强制造业发展动能
4.鼓励扩大有效投资。对生产设备投资2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设备投资额15%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鼓励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对评为国家级、省级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装备的产品,给予省实际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认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按产品单价(货值)的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
6.鼓励企业技术攻关补短板。对列入安徽省“工业强基任务表”“关键技术攻关目录”,并通过评估考核的企业,按照省级实际奖补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7.鼓励企业创新新产品研发。对经省认定的工业精品和省级新产品,分别给予5万元/个一次性奖补。对入选支持制造强省政策、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精品安徽”的企业,按全部广告推介费用的30%给予支持。
(三)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工业互联网高地
8.支持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深化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环节应用,推动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等融合发展,对获得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项目,按照省级实际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
9.支持智能智造。对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按照省级实际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经市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改造标杆示范培育企业,待改造项目经过验收审核后,给予标杆企业10万、示范企业5万的一次性奖励。
10.鼓励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标杆示范培育企业诊断报告落地实施,按照企业落地项目的设备投资和软性投资(包括信息系统采购及软件服务等费用)总投资额给予奖补。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按照总投资额给予15%奖补;总投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总投资额给予20%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与技改项目不重复享受(不含进项税)。标杆企业、示范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项目资金。
11.鼓励两化融合示范引领。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12.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新认定的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新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推荐目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分别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13.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对购买上云上平台服务的工业企业,年服务费在10万元(含)以下的,按服务费的50%给予费用补助;年服务费用在10万元(不含)以上的,1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按服务费的50%给予费用补助,1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服务费的20%给予费用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4.吸引企业落地生根。对新设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大数据、集成电路、5G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成立一年内在繁昌实有人数超过20人,实际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且已开展业务运营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5.支持信息消费发展。对入选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安徽省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的企业,予以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完善绿色低碳制造,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16.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符合支持绿色品牌建设、技术改造降碳减排、清洁能源替代、能耗总量下降等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绿色技改工作的通知》(繁经信〔2021〕74号)给予奖励。对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评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加快传统产业发展,推进制造与服务融合
17.推进服务化延伸。对年度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按省级实际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年度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18.支持企业参展。鼓励各类协会、联盟建设,支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参展。对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展会,省内展会每个工业企业每次5000元,省外展会每个工业企业每次补助1万元,境外展会每个工业企业每次补助2万元。鼓励各类国家、省级知名赛事(活动)在繁昌举办,对承办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附则
(一)本政策意见体系内的各项政策与省、市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鼓励企业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对省、市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补齐,并按省级奖补资金的20%加计奖励。同一企业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不得重复申报。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项目,不享受本政策体系内的其他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
(二)失信企业及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产业项目不在本政策意见支持范围之内。
(三)本政策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意见实行一年一评估。区政府已出台的政策与本政策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若国家、省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省规定执行。本政策意见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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