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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必须为在皖注册的法人单位且诚信审查无异议,申报依托的实验室或创新平台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
(二)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水平居省内一流,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实验室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30人。
(四)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独立物理空间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米,依托单位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障。
(五)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实验室年均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六)联合实验室以企业牵头,一般以一家企业和一家高校院所共建为主,不排斥其他合作方;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共建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共建协议,并明确平台建设、研究任务、经费投入、人员配置、成果知识产权等。
二、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及流程
请各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实验室编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进行在线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一)在线填报。请相关单位登陆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从“省平台和人才专项——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栏进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络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5日。
(二)审核报送。各市科技局、省直部门、中央和省属高校院所等归口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指导各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在线完成审核推荐,排序后形成《省重点实验室推荐信息表》(附件2),将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三)网络填报系统于11月25日18:00关闭,请各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务必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报和审核,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四)各归口管理部门将拟推荐的实验室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公章)连同“省重点实验室推荐信息表”加盖公章,于12月2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政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申报材料的内容务必真实、完整、准确,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五)申报材料应符合保密规定,相关研究内容、科研成果以及佐证材料等均应不含涉密及敏感信息。
三、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重点
(一)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骨干企业等,围绕我省十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布局组建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优先支持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卡脖子”重大技术攻关等重大任务科研团队牵头组建。
(二)支持在皖高校院所以服务国家和地方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在基础、前沿、新兴、交叉特色学科领域布局建设高校院所类省重点实验室,加快集聚高层次领军人才,建设高水平学科,推动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
(三)支持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为主体,与具有应用型优势特色的在皖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简称“联合实验室”),以解决产业企业发展技术难题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目标,强化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应用基础、前沿科技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院所相关专业领域优化发展。
(四)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现有创新平台的基础上,优化整合研究领域方向、科研人才队伍、管理体制机制等,新组建省重点实验室,推动学科交叉融合、资源高效整合,集聚一流人才团队、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支持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照要求申报转建省重点实验室。
四、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奖补
1、对新建的省实验室每家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其中50%用于成果奖励,50%用于人才培养引进;
2、根据“一室一中心”运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省财政采取稳定运行支持和绩效奖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支持省实验室稳定运行经费每家300万元,结合绩效考核或评估情况,再予以每家不同档次的绩效奖补;
3、省科技创新绩效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奖励“一室一中心”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个人和团队;
4、积极引导鼓励ZF财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多元化投入“一室一中心”建设。
2022年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的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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