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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自然科学基金?本文将为大家具体讲讲关于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流程步骤及申报条件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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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围绕所属产业链存在的关键技术短板、不足等,提出需要攻关的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企业提出的项目指南建议应是该企业自身不具备攻克能力,需要依托其他单位开展攻关。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合肥市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提出需要攻关的基金项目指南建议,项目指南建议应有意向合作企业支持成果转化。
鼓励医疗机构围绕人民生命健康需求方向,围绕重大疾病、危重症、急重症、地方病、职业病、多学科交叉领域的临床诊疗技术研究,以及新型高端医疗装备、新材料在临床诊治上的应用探索等,提出需要攻关的基金项目指南建议。
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条件时间
第五条市科技局每年发布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通知,组织对征集到的指南建议进行遴选,重点支持纳入合肥市可转化科技成果库且有单位资助研究的项目指南建议,经局长办公会确认后,发布申报指南及通知,明确相关申报要求等内容。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基金项目实行定期集中受理方式,每年集中评审一次。
第六条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骨干申请人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三)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本基金项目。
第七条基金项目依托单位一般为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肥市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有专门的科研、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以及必要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团队和基础条件。
第八条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科研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项目依托单位将申报项目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再由县(市、区)科技部门统一推荐至市科技局。
第九条市科技局对县(市、区)科技部门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审,按程序进行审定和公示,列入基金项目立项。有单位资助研究的项目,出资单位应于公示期结束前将出资经费一次性转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依托单位,逾期未转账的不予立项,空缺名额按照集体决策顺序依次递补。
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流程
第十条基金项目立项后,由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部门,项目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签订《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检查验收的依据。
第十一条基金项目采取前资助的方式,预期成果有专利的项目资助10万元,预期成果有产品的项目资助20万元。资助经费于项目任务书签订后一次性核拨至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依托单位。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试点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
第十二条基金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履行任务书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研究内容和目标任务,及时报送研究进展和研究成果,按要求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路演活动。
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补贴奖励
第十三条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基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和保障工作,鼓励依托单位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需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县(市、区)科技部门复核后,报市科技局备案。
第十五条基金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为两年。基金项目执行期结束后3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工作总结和研究成果报告,经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原执行期到期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市科技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