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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级绿色工厂申报指南/江苏省12市省级绿色工厂申报行业条件程序要求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2/11/30    浏览次数:2486    

以下是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绿色工厂项目申报的适用行业、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工作要求、申报材料相应内容,需要了解近期即时政策的企业欢迎咨询小编了解。

 

江苏省绿色工厂政策解答指导热线:15005600923

 

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认定奖补

1.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5万

2.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50万

3.江苏省/苏州市/苏州高新区(虎丘区)15万

 

江苏省绿色工厂适用行业类型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从事生产经营的制造业企业。

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省级绿色工厂:

1、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

2、发生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

3、在国家、省相关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4、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推荐程序

(一)企业评价。

满足基本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对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江苏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苏经信节能〔2016〕725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并按规范形成评价报告(附件1)。

(二)初审推荐。

评价合格的企业,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评价报告。各设区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及绿色制造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正式行文向省工信厅推荐。

(三)评估确认。

省工信厅收到各设区市推荐材料后,按程序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在省工信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列入江苏省第三批省级绿色工厂名单。

 

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在列入绿色工厂创建培育计划名单的企业中,选择一批行业代表性强、绿色制造基础好的龙头骨干企业或专业性强、特色鲜明、创新性高的中小企业,根据行业特点,突出关键绿色化指标的先进性,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并切实加强对申报企业评价结果和证明材料的把关。

(二)根据绿色工厂创建目标计划,各地要严把质量、择优推荐,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正式行文,将推荐企业评价报告(附件1)、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上报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将加强对已列入省级绿色工厂名单企业的复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绿色工厂名单。各地要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荐,组织对绿色特征明显、成效突出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开展宣传活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材料《江苏省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一、填写要求

(1)申请企业应当准确、如实填报。

(2)所属行业请依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单位性质依据营业执照中的类型填写。

(3)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4)评价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二、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通讯地址/所属行业/主要产品/单位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机关/注册资本/成立日期/有效期/法定代表人/申报工作联系部门/企业简介/材料真实性承诺

三、企业基本情况

概述企业的基本信息、发展现状、工艺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绿色发展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等。

四、绿色工厂创建情况

对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和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主要对企业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等内容进行情况描述。

1、基础设施情况。主要描述企业的建筑、照明、设备设施(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计量设备及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等)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2、管理体系情况。主要描述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3、能源资源投入情况。主要描述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等方面的现状,以及目前正在实施建设的节约能源资源投入的项目。

4、产品情况。主要描述产品的生态设计、有害物质使用、节能、减碳以及可回收利用等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5、环境排放情况。主要描述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噪声、温室气体的排放及管理现状,以及相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

说明企业在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方面拟开展的重点工作,拟实施的重大项目情况。

六、绿色工厂创建评价表

依据企业情况和《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开展评价,填写附表1.1、1.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七、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时);

3.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4.企业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5.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6.CC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7.组织承诺或相关方要求及证据;

8.最高管理者承诺书(包括传达与资源);

9.管理者代表授权书(包括4项职责);

10.管理机构的组织及相关制度;

11.文件化的绿色工厂建设的目标、指标、方案;

12.教育和培训记录;

13.企业三年内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4.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5.厂房平面布置图(包括空间布局图、计量设备布置图);

16.计量设备清单、用能设备清单、污染物处理设备清单、原材料清单等;

17.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评价表、采购立项审批文件、程序文件、招投标文件等;

18.已采用的余热利用、分布式供能、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高效照明等技术的情况说明(包括技术说明、实施情况和现场照片);

19.能源消耗量、资源消耗量等绩效指标计算说明(包括使用的标准、计算边界、排放因数、计算过程等);

申报企业已获得的国家、地方、行业节能环保相关奖励证书等。

八、绿色工厂基本要评价表

九、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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