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根据《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和工作安排,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淮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任务目标,鼓励企业搭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促进加大科研投入、引进技术和培养人才,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的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二、申报范围
在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重点支持依托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等有研发能力的企业组建的工程中心;优先支持本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产学研合作,联合共建工程中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本市某一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工程化实力,有技术水平较高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
2.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和研究场地。组建中心后,有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和科技项目的能力。
3.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匹配资金的能力。有持续稳定的科技研发投入,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工程化目标。
4.产学研联系紧密,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有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
四、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填报工程中心申报书(见附件1),各县区、园区科技(经)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受理、审核、推荐工作。
五、申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打印工程中心建设申报书及近2年相关证明附件材料(见附件2)1式1份,送辖区科技(经)局或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2.各县区、园区科技(经)局负责填写本辖区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推荐函和各中心申报材料纸质件各1式1份统一送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六、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点:山南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七、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申请工作。各县区、园区科技(经)局应加强指导,对照条件,认真做好遴选、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2:证明附件材料参考目录
1、单位资质证明
包括:统一社会信息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书)复印件。
2、单位有关财务和开展科技活动报表
包括:近2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企业2021年度科技活动支出明细。规上工业企业同时需要提交通过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打印的企业在线填写的两张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
3、科技项目和知识产权成果材料
包括:企业在研和近2年已完成的科技项目(含对外合作项目)相关文件或证明;近2年申请或授权的专利、主持或参与制订的标准或其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和奖励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其它有关科技创新活动能力证明、认证资质和荣誉证书等。
4、现有科技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
内设研发机构组建情况,现有科研设备、设施(需提供图片证明);单位技术负责人、从事研发主要人员及外聘专家情况(需签字确认);开展行业培训和对外技术服务。
5、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已制定的工程化开发、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企业网站和信息化建设情况。
6、其它
按企业规模和研发实力,列举本市和省内同行业技术领域的单位名单(排序不超过5个);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