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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台(套) 重大装备优惠政策、江苏省首台(套) 重大装备申报对象、江苏省首台(套) 重大装备申报条件、江苏省首台(套) 重大装备申报材料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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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台(套) 重大装备优惠政策
1.认定成功,全省各地都有适当奖励,一般按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也有地方按定额奖励。
2.获得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产品和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等省级专项资金,以及国家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国家智能制造专项等国家专项资金等;
3.是申报首台(套)示范应用项目、申请首台(套)保险补助的前提;
4.支持本地企业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在政府项目中首购首试。
江苏省首台(套) 重大装备申报对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江苏省首台(套) 重大装备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正常生产运营,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和持续发展能力;
2.具有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基础和相应的人才团队。
3.申报时无严重失信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
二、申请装备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工业转型升级要求,能够实现量产和销售,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2.产品自主可控程度高,掌握装备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在设计与制造技术等方面具有标志性突破或根本性改进,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安全可控;
3.拥有与申报装备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经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部门认定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针对装备性能指标检验检测,报告结论能够给与支持;
5.经专业查新机构针对性能突破出具的查新报告;
6.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其中企业标准应按要求备案;
7.经用户单位验证,并出具使用报告;
8.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装备,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9.原则上,单台(套)≥50万元,成套装备(含成套生产线、成套系统)≥100万元;对于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性产品及关键核心部件,可适当放宽单台套售价;
10.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
江苏省首台(套) 重大装备申报材料
1.申请表和报告书;
2.相关知识产权情况;
3.查新报告、检测报告(1年内,注意CNAS范围);
4.产品执行标准(企业标准应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属于特殊行业的提供生产许可证书等;
5.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销售合同、发票;
6.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证明产品首创性和先进性的其他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