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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
长丰县:对大学、大院、大所、大企等在我县单独或联合设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经省级、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补;新型研发机构在省、市绩效评价优秀的,按省市奖补到账资金1:1配套,最高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补。特别重大的创新平台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综合支持。
二、2023年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安徽省,注册后运营2年以上。
2.拥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由单一主体所持有的财政资金举办,且主要收入来源为长期稳定财政资金投入的研发机构,原则上不予受理。
3.具有以下研发条件。
(1)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且不少于20人。
(2)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当年收入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4.实行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1)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3)引人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
5.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方向。
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6.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科技创新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政府购买技术性服务收入和技术股权投资收益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三、2023年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流程
1.自评申报。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对照本办法和申报通知,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表填报及有关证明材料上传。
2.审核推荐。申报单位所在市或省直管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提出推荐意见,省科技厅根据审核意见受理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须按要求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审核单位送交指定业务受理窗口。
3.形式审查。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4.评审论证。评审论证包括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评审论证意见视情选择部分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5.结果公示。省科技厅主管处室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认定意见并提请厅会议研究通过后,在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6.发布名录。省科技厅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按年度统一发文公布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录,授予“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称号。
四、2023年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软件操作说明书(需要图文结合)
3.前后各30页源代码(微软雅黑、小四号字体、每页不低于50行)
4.请代理公司申请的话需提交盖公章的代理委托书
5.注册的账号、验证码和其他相关信息
1学校申请
1.营业执照副本
2.软件操作说明书(需要图文结合)
3.前后各30页源代码(微软雅黑、小四号字体、每页不低于50行)
4.请代理公司申请的话需提交盖公章的代理委托书
5.注册的账号、验证码和其他相关信息
2023年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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