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根据《芜湖市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开展 2023年芜湖市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对象
在芜湖市范围内实施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且在芜湖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重点支持入驻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各类开发区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业、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有健全的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3.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产业化条件;
4. 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度和综合评价美誉度;
(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的发明专利权有效且为申报企业所拥有,无权属、侵权等纠纷;
2.申报项目属于芜湖市重点支持的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申报项目应当已初步投产或准备投产,有望形成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4.拥有维持年限达10年以上的发明专利可重点支持。
三、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局申报。县市区、开发区局负责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向市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
1.芜湖市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2.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3.项目依托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含专利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4.提供最近一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年费缴费票据复印件;
5.专利有多个共同专利权人的,需提供共有方知情同意申报项目证明。
6.有关项目技术成熟度或产业化前景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第三方证明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合订成册一式1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稿。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遴选推荐、指导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局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
2.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具体数额另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