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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和研发补贴!2023年蚌埠市申报省新产品的条件、流程、材料及蚌埠市政策奖补

文字:[大][中][小] 2023/3/27    浏览次数:741    

申报2023年安徽省新产品。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依据2022年政策改编,具体政策以政策文件为准。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微信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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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新产品支持政策

1.对农机制造企业承担省下达的农机研发任务,研发出新产品且投入生产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规上工业企业年度新认定的单个省级新产品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按其销售收入的1%最高给 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同一家企业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已完成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并通过省级评估的,按照完成省级评估当年该项 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攻关应用到新产品上产生的销售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 高不高于200万元。

4.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设备使用单位租用纳入市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的仪器设备 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共享仪器设备年度支出额5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年度支出 额的20%给予补助。省市政策不重复支持,每个单位补助最高可达200万元。对纳入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 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管理单位,以及租用上述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技 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可分别享受省、市(县)补助。其中省按出租仪器设备年度收入的20% 给予设备管理单位补助,每个单位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设备租用单位所在市(县)按租用仪 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补助最高可达200万元。

一、申报新产品的好处

1、每一个新产品认定有5万元奖励(下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政府公告为准)

2、申报安徽省新产品鉴定并备案,拿到“安徽省新产品证书”,是一项荣誉。之后还可以申报蚌埠市科技进步奖及国家重点新产品

3、市企业技术中心考核需要3个新产品,是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加分项

4、新产品作为“工业精品”优先遴选产品

5、获得新产品认定后,蚌埠市两创产品目录”可以直接进入

6、申报安徽省新产品认定,体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以后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的基础。如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可以作为附件材料加入,可以加分。

二、新产品申报时间

新产品认定申请工作常年受理,每季度认定一次,每年发布四批。每批次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分别是2月底、5月底、8月底、11月底。每季末月前5个工作日为市级经信部门审核上报时间。

三、新产品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

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安徽省新产品鉴定的变化

1、从2017年9月1日,省经信委不再受理新产品技术鉴定工作,新产品技术鉴定工作改为由研发单位自行组织,即由研发单位组织专家召开新产品技术鉴定会,出具鉴定意见;然后再申报新产品认定,认定成功后办法安徽省新产品证书。(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技术鉴定。)

2、新产品技术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专家名单是申报新产品的关键材料之一;鉴定意见是否正确与合理、鉴定委员会专家的层次高低是企业能否通过新产品认定的重要依据。

四、新产品鉴定办理程序

(一)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申请并组织鉴定;

(二)新产品新技术鉴定一般采取会议方式。鉴定组织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以鉴定会形式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

五、新产品认定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名单;

(三)完整的技术鉴定文件;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等方面的书面承诺,并由法人代表签章。

属于下列产品之一的,不列入新产品认定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

(二)原产品已经过认定、现无重大改进,并且无法提供明确证据证明进行了重大改进的产品;

(三)将一个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的;将一个成系统的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的;将一个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的;

(四)完全以进口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

(五)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

新产品认定程序

1、省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对报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受理。

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前述有关条款的规定组织审核。

3、审核通过的,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新产品所属行业,分别征求委内相关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认定决定,颁发《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个季度集中公示拟认定的新产品目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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