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为落实《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厅原〔2020〕39号),进一步总结推广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典型经验做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建材工业信息化生态体系构建行动
(一)系统解决方案案例
1.主要内容
推动装备、软件、自动化、仪器仪表、系统集成商、安全防护等不同领域企业紧密合作,形成一批针对建材工业各细分行业(水泥、玻璃、陶瓷等)的信息化、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满足建材工业信息化发展需要。
2.征集要求
(1)征集主体包括科研院所、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案例已经得到成功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二)智能制造创新平台案例
1.主要内容
以支撑国家重大战略、满足行业重大需求、面向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为目的,征集一批面向建材行业的公共服务创新平台,汇聚智能化创新资本、集聚创新资源、凝聚创新人才,推动建材工业的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协同创新。
2.征集要求
(1)征集主体包括科研院所、信息技术企业、建材骨干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征集主体具有服务建材行业信息化的经验和能力。
二、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技术创新行动
(三)工业互联网场景案例
1.主要内容
聚焦企业研发、设计、制造、服务等关键环节,鼓励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平台、区块链、5G、人工智能、建筑信息模型、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建材工业深度融合应用,征集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场景,驱动赋能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发展。
2.征集要求
(1)征集主体包括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建材骨干企业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案例已经得到稳定运行,取得较好的效果。
(四)智能装备案例
1.主要内容
面向建材工业特定应用场景,遴选一批智能装备如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智能检测装备、智能传感装备、智能成套装备、特色专用装备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夯实建材工业智能制造硬件基础。
2.征集要求
(1)征集主体包括信息技术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建材骨干企业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案例已经得到稳定运行,并获得了较大范围的应用。
三、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推广应用行动
(五)智能工厂案例
1.主要内容
面向建材工业细分领域制造企业,征集一批集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服务和智能管理为一体的建材工业智能工厂案例,切实提高产品质量、运营效率、设备管理、能源管理和安全环保水平。发挥智能工厂案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持续完善、迭代和提升,在行业内大规模复制推广。
2.征集要求
(1)征集主体为建材骨干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企业建设完成智能工厂,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六)数字矿山案例
1.主要内容
鼓励建材企业运用三维仿真、智能采选、自动配矿、无人驾驶、灾害监控等手段,实施机械化换人和自动化减人,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赋能传统矿山,打造一批安全、高效、绿色的数字矿山。
2.征集要求
(1)征集主体为建材骨干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企业已建设完成数字矿山,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七)单项应用案例
1.主要内容
聚焦企业生产和经营关键环节,加快推广窑炉优化控制、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巡检维护、在线监测检测、大规模定制、网络化协同、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管理、能源管理、机器人替代、数据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案,遴选一批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设备运维、双碳创新、数据治理等领域单项应用取得突出成效的案例。
2.征集要求
(1)征集主体为建材骨干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企业已在相关领域单项应用中取得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四、工作程序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案例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份,见附件1)、案例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建筑材料处(邮寄地址详见下方联系方式),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可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下载。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各方向原则上不超过5个;中央企业推荐案例各方向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组织有关机构完成案例评选,确定案例名单。
(四)已入选2022年度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典型案例的相关项目不再申报2023年案例,企业可选择其他优秀项目申报本年度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