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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3家!2023年安徽省16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奖补补助及认定材料程序

文字:[大][中][小] 2023/5/26    浏览次数:996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说一说关于2023年安徽省16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奖补及认定材料程序,此次共有83家名额!具体包括合肥8家,淮北5家,宿州5家,蚌埠5家,阜阳5家等,更多详情大家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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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16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奖补补助

合肥

安巢经开区 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巢湖市 对新评定为合肥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 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肥西县 对当年认定的省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且获得过技术改造奖补资金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肥东县 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  30 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经信局)。

庐阳区 对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瑶海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安市

1.政策依据。依据《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六政办〔2020〕12号)。

2.支持方式。免申即享,①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20万元。②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10 万元,③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上级财政资金已给予奖励的,市级不再重复奖励。

宿州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按照生产设备投资额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化改造,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符合市级认定标准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符合市级认定标准的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鼓励企业升规纳统,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量提升,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蚌埠市

支持方式: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省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补。

淮南

4. 对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安徽省16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认定条件。

申报安徽省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在我委云平台上按时填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企业的工厂在智能制造5种新模式中,开展一种以上新模式的创新实践,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具备相应模式的关键要素(参考《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

(三)企业的工厂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四)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省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申报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在我委云平台上按时填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作为企业独立生产单元的车间,在智能制造中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本省同行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三)智能装备广泛应用。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不低于50%。

(四)车间设备互联互通。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车间内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

(五)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现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生产任务指挥调度实现可视化,关键设备能够自动调试修复;车间作业计划自动生成,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实时传送,并可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基本实现实时调整。

(六)物料配送实现自动。生产过程广泛采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实现对物品流动的定位、跟踪、控制等功能,车间物流根据生产需要实现自动挑选、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

(七)产品信息实现可追溯。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实现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在原辅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每个批次产品均可通过产品档案进行生产过程和使用物料的追溯。二、申报材料

依据《管理办法》,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或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附件材料按以下内容准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工厂或车间内,能够反映智能制造建设情况和成效的,主要智能装备、控制系统、工业软件的购置清单(附件1),并提供与清单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

3.能够突出反映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的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针对每张照片附文字说明;

4.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项目材料承诺书(附件2)。

安徽省16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分配

数字化车间不限制上报名额。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上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项目。智能工厂限制申报数量。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严格筛选、优中选优,遴选符合申报条件、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智能工厂,上报数量不得超过分配的申报名额。

安徽省16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要对照通知,认真编写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上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按照属地管理,通过所在地推荐。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材料,经县级、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命名并上传。

3.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县(区)要求100%现场核查,市级现场核查至少50%的项目,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确定推荐名单后,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并附《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

4.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和下载有关文件。系统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2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5日24时,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12日24时,市级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和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均为6月19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地市名称

智能工厂上报名额

合计

83

合肥市

8

淮北市

5

毫州市

5

宿州市

5

蚌埠市

5

阜阳市

5

淮南市

5

滁州市

5

六安市

5

马鞍山市

5

芜湖市

5

宣城市(含广德市)

5

铜陵市

5

池州市

5

安庆市(含宿松县)

5

黄山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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