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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8月18日!2023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条件、流程、材料

文字:[大][中][小] 2023/7/21    浏览次数:463    

2023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指南(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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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鼓励科技型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清零”。研发中心是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科技研发机构,主要从事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等活动,是我省技术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力量。研发中心实行“推荐确认制”,推荐认定权限下放给各市,由各市审核后按推荐名额择优报省科技厅复核确认。支持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照要求申报转建研发中心。
二、申报条件
组建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申请建设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依托单位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符合以下要求:
1.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且不低于800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且不低于500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300万元。
(三)研发中心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软件或信息网络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总额不低于600万元(软件或信息网络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四)研发中心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
(五)依托单位近3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3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10件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六)研发中心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可行,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七)依托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筹措研发中心建设运行资金的能力,能够支撑保障研发中心可持续运行。
(八)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任务并取得重大突破的,相关组建条件可适当放宽。
(九)对依托单位已获得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认定的,原则上不再认定研发中心。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上传建设申报书等附件。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年7月31日8:00,关闭时间:2023年8月18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科技部门负责核实企业申报资格,依据《工作指引》对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场地设备、自主知识产权、财务运行情况、是否重复建设省级创新平台、有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开展现场考察等),依据审核结果和分配名额指标,于2023年9月8日24:00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推荐,9月11日前行文上报研发中心受理、审核工作情况和推荐认定名单(纸质版一式2份)至省科技厅。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3.复核确认。省科技厅对各市报送的研发中心推荐认定名单开展随机抽查复核(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标准条件),经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由省科技厅发文正式认定。各市科技局将正式认定的研发中心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公章)于正式发文后5日内统一报送至省政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四、有关事项
1.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和系统填报说明认真编写申报资料、上传佐证材料和情况说明,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申报设限额指标,各市科技局要切实把好审核关,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指标择优推荐。
3.各市科技部门要主动会同发改、经信部门,对拟推荐的研发中心与现有省级创新平台进行查重。查重情况需在行文中一并说明。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遇问题,可以咨询小编,我们提供问题咨询、辅助代理服务。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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