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资讯
安徽省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指南(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代理(软著、专利、版权、商标)、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股权设计等)
一、示范内容
围绕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数字化治理、数据管理和流通等领域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大数据领域标杆,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示范
1.原材料行业大数据方向
2.装备制造行业大数据方向
3.能源电力行业大数据方向
4.消费品行业大数据方向
5.电子信息行业大数据方向
6.其他行业大数据应用方向
(二)数字化治理应用示范
7.政务管理数字化建设方向
8.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方向
(三)数据管理和流通领域示范
9.数据管理能力提升方向
10.数据流通技术创新方向
11.数据流通生态培育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要素流通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及企业联合体、科研院所。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联合体申报时为牵头单位)应在安徽省内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规模实力、经济效益、技术研发能力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已建项目,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模式创新、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二)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局负责推荐。各市经信局推荐示范项目不超过5个。省直管县示范项目由所在市经信局一并推荐上报。根据《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简称DCMM)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为稳健级(三级)及以上的单位,不占用各推荐单位推荐指标数量。
(三)示范项目示范期为2年,已列入前期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内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四)需报送的材料包括:各市经信局出具的推荐意见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和《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书》等。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请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在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
(五)请各市经信局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以EMS邮寄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发展处),推荐项目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命名格式为“推荐单位-排序-项目名-申报主体名称”。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开通了网上申报渠道。申报主体需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完成信息填报。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遇问题,可以咨询小编,我们提供问题咨询、辅助代理服务。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