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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解疑答惑

可代理申请!青海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和侵权的判定标准

文字:[大][中][小] 2023/11/16    浏览次数:3529    

青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如果有侵权的话,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来详细了解青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和侵权的判定标准,青海地区(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青海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的朋友有想要申请外观专利的,可以咨询小编代理申请。

 

青海外观专利申请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青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须提交的材料

 

1)产品技术交底书,包括发明名称,特点,产品六视图及立体图,图片可为产品产品实物照片或设计图。

 

2)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单位,则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对照片的要求

 

1)保证照片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2)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3)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4)照片应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5)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3.图片绘制要求

 

1)图片应参照中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

 

2)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图面上可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

 

3)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图片,也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4)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

 

二、青海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三点:

 

首先,应确定法律所规定的保护范围。其保护范围以在照片或图片中所呈现的外观为准。

 

其次,可对侵权产品与被侵权产品是否为同类同用途或相似产品进行对比,确定是否类似或相同。可参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相关条约进行比对,若不相同不相似则不构成侵权行为。

 

最后,用普通消费者眼光将两种商品的整体要部进行对比,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若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侵权商品完全相同,那么此产品一定构成了侵权行为,被侵权产品可进入司法保护;若被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大体要部方向大体相同,整体上相似,那么也可以纳入侵权行为,进行司法保护;若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则不构成侵权。

 

“三不”:

 

1.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如家具、电器等三维立体造型的要以形为主,图案、色彩为辅;地毯、壁纸、花布等要以图案为主,形状为辅;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2.局部细微变化不作为判定标准。

 

通过肉眼从整体直接对比,外部结构并无太大区别,仅仅在局部有细微变化的,那么就可以判断为侵权产品。

 

3.产品的大小、材质、内部构造,不得作为判定两者是否相同或者近似的依据。

 

其实,看多了不难发现,很多时候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需要大量证据佐证才能证明侵权,相比较之下,外观专利侵权与否更好判定,也容易保护。

 

当然,在现如今知识产权意识觉醒的时代,好好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创新,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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