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坚持“四个面向”,切实提高我市临床医学研究质量,提升医疗机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疾病水平,根据《阜阳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三级医院,开展2023年阜阳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临床医学研究转化专项(以下简称“临床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方向
申报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设置
2023年临床专项为阜阳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共设置43个课题,面向全市三级医院公开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阜阳市内注册(举办单位注册地需在阜阳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4.项目主持人承担的市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5.项目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课题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6.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失信记录未修复的责任主体不得申报。
7.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8.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9.为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只能同时参与1个课题项目,同一项目不享受重复资助。
10.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市级经费原则上按照5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
五、申报程序
1.项目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8:00至2023年11月24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模板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归集附件材料,报送以下必备资料:
(1)经医院审核后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内容完整、资料齐全、附件清晰、签字盖章完整;
(2)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PDF版完整扫描件发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邮箱;
(3)各医院统一出具的盖章的项目申报推荐函及项目推荐汇总表。
3.为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各医院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应强化指导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及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于2023年11月24日18:00前完成审核推荐。
4.市科技局农社科仅接收符合申报条件的医院统一报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