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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意义 附申报条件介绍

文字:[大][中][小] 2020-9-25    浏览次数:1309    
宿州市建设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意义
1、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政策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有效引导和充分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形成“先行者先受益”的政策激励效应,把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成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市场主体。 /2、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恰恰可以解决好“创新动力从哪来”“创新科技成果到哪去”的问题,有助于解决传统产业人力供给过剩而新兴产业人才供给不足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咨询请联系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宿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
1、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或高等学校。
2、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3、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
4、承担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
5、近3年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院)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60人以上。
6、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
7、与有关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专业点。
8、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者捐赠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9、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着作权等)。

宿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意义及申报条件就上文介绍的这些,想要申报的企业请积极申报哦!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申报,宿州市也是有奖补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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