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知识产权解疑答惑
行业资讯
安庆市双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上一年度满半年法人企业,且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2、拥有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报告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企业年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自主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上一年度软件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费用根据企业销售额来定)
4、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6、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7、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安庆市双软企业认定免费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安庆市双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软件产品测试报告;
3、上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三份加盖财务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提供企业人员名单一份(包括姓名、毕业学校、学历等信息);
6、上一年度缴纳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7、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账,账页后一页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8、按要求提供软件销售发票复印件一套(3-4张)以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上一年度满半年法人企业,且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2、拥有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报告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企业年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自主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上一年度软件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费用根据企业销售额来定)
4、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6、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7、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安庆市双软企业认定免费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安庆市双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软件产品测试报告;
3、上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三份加盖财务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提供企业人员名单一份(包括姓名、毕业学校、学历等信息);
6、上一年度缴纳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7、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账,账页后一页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8、按要求提供软件销售发票复印件一套(3-4张)以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9、ISO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或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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