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高企认定解疑答惑
知识产权解疑答惑
行业资讯
2021年蚌埠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虽然还未开始,但是每年都是在3月份左右开始申报的,所以,现在可以提前规划了,了解下蚌埠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程序,以及需要准备的九大申报材料吧!
免费代理热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蚌埠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家高企工作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同时提供研发费用辅助账编制证明材料,研发费用辅助账参考格式见附件6)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附表),申报表数据需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系统数据一致,并加盖纳税机关申报受理章。
9.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系统”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蚌埠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注册申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2.“国家高企工作网”提交材料。
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
4.“省系统”提交材料。
5.中介机构注册登记及提交备案材料。
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采用PDF格式。上传时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并确认上传的文件能正常打开,内容清晰完整,且须按系统要求位置对应上传。
(三)企业材料报送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按属地报送到各县区科技局,同时填写《2021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各县区科技局电子邮箱。
(四)县区审核推荐
各县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服务。县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指导完善;县区税务局审核申报材料中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否齐全,核对相关财务数据与税务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并指导企业完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县区科技局汇总《2020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至bbgxk@163.com,《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汇总表》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经市审核材料定稿后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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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家高企工作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同时提供研发费用辅助账编制证明材料,研发费用辅助账参考格式见附件6)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附表),申报表数据需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系统数据一致,并加盖纳税机关申报受理章。
9.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系统”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蚌埠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注册申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2.“国家高企工作网”提交材料。
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
4.“省系统”提交材料。
5.中介机构注册登记及提交备案材料。
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采用PDF格式。上传时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并确认上传的文件能正常打开,内容清晰完整,且须按系统要求位置对应上传。
(三)企业材料报送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按属地报送到各县区科技局,同时填写《2021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各县区科技局电子邮箱。
(四)县区审核推荐
各县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服务。县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指导完善;县区税务局审核申报材料中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否齐全,核对相关财务数据与税务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并指导企业完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县区科技局汇总《2020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至bbgxk@163.com,《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汇总表》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经市审核材料定稿后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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