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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计划开始实施!为做好2021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计划的申报工作,本文将重点盘点关于2021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流程及时间内容,希望对申报的企业有所帮助!详细情况请直接咨询以下专人指导电话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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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申报
请各产业平台、街道将信息表、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1月29日前,报送至新区科创中心C106窗口(凤滁路48号A座1楼),并将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依托新区直管 区企业建设的内部研发机构,主要开展技术工程化研究、中间试 验和成套技术服务,拥有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发队伍,具有较完 备的工程化综合配套条件,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 和行业服务能力。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对象
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分级培育、逐级认定建设机制,纳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逐级申请市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申请纳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管理的, 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依托单位应在江北新区直管区注册纳税,经营状况良 好,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原则上不低于2%;
(二) 拥有与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 的发明专利或者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 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 术3项以上;
(三) 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比较 完备的价值3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 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四) 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 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 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五) 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制度 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六) 原则上已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不再重复 申报。
申请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依托单位在江北新区直管区注册纳税并已纳入市级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
(二) 达到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三) 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纳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建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满一年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三) 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 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四) 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1. 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 少于500平方米;
2, 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3. 拥有一定规模(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 元),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 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4. 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5. 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专利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 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申报并纳入到2021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库的企业,可正式申报2021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程序
优先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 新技术入库企业列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认定为市 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推荐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点支持企业围绕新区“两城一中心”产业方向布 局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 科技创新局发布申报通知;
(二) 各产业平台、街道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并初步审核,择优推荐;
(三) 受理申报;
(四) 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审查;
(五) 研究与公示;
(六) 确定立项或推荐名单;
(七) 结果报送上级科技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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