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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申报即将开始,小编整理企业关心较多的该项目申报指南供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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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时间:9月初(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归口: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新型研发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可由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以及其他投资主体单独或联合出资设立。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等性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安徽,注册后运营1 年以上。
3. 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且不少于20 人),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收入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4. 适应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包括多渠道的投入机制、自主性的引人机制、开放型的创新机制、高效率的决策机制、合同制的研发机制、绩效式的分配机制等。
5. 建立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管理体制。建立了适应市场化运营的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研发人员激励约束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
6. 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以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为主业,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规划,并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成果二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为推动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提供综合性科技服务。
申报新型研发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附件1);
2. 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 研发人员(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岗位等信息)和全体职工人员清单;
4.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单价10 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和软件的名称、数量、原值总价、购置年份等信息)、发票复印件;
7. 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8. 近2 年(注册运营不足2 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承担的政府和企业科技计划项目、自主立项研发项目、合作及委托研发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下达部门、编号、合作或委托单位、金额、起止时间)、立项证明或合同复印件;
9. 近2 年(注册运营不足2 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清单(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登记时间、转化方式、转化收入及技术交易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0. 近2 年(注册运营不足2 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创业与孵化育成企业清单(包括服务、创办、孵化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等证明材料)。
认定新型研发机构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发布通知。省科技厅在每年的一季度发布组织申报新型研发机构的工作通知,明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工作流程和其他相关要求,启动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
2. 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向属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
3. 汇总推荐。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接收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对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
4. 形式审查。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5. 评审论证。省科技厅按要求组织专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结合实地考察论证提出综合意见。
6. 名单公示。业务处室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提出认定意见并报厅务会研究通过后,在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7. 发布名录。省科技厅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按年度统一发文公布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录。
安徽省补助政策申报热线:0551-6531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