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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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由南京市发改委组织开展!申报机会难得,一般申报时间9月,往往是南京市企业错过的时间,所以提前安排与规划至关重要。如果没有及时准备,请及时做好以下申报条件安排!
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条件
(一)主体应具备:
1.在南京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4.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项目应具备:
1.符合申报范围。
2.项目建设有利于扩大市场容量、带动促进就业、企业和社会效益显著,并对行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项目已开工建设(或运营),相关建设资金已落实。
4.申报项目未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南京市企业政策免费咨询窗口:18755150022 或直接添加微信。
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需按附件要求编制“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书
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按附件要求准备申报书,按企业注册区属提交至区发改委或商务局。
(二)各区在收到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后,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严格把关。对筛选后拟推荐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经济社会效益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进行排序,并形成项目汇总表。
(三)各区在规定时间前,由区发改委牵头,按条口汇总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并会同区商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各1份(附汇总表),项目申报书2份按申报条口报送至市发改委或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