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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本次南京市申报资金补助择优、不超额资助(即不超过首个认证周期发生的认证费用总额)。南京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补助申报条件规定:
南京市范围内通过贯标认证(国标)的单位各项申报条件要求:
一、基础条件:
(一)在省知识产权局贯标备案系统备案成功;
(二)发证日期在2019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
(三)未获得过市级贯标资金资助。
二、资助范围
(一)可以纳入资助的费用为:认证成本费用
(二)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在资助范围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并提交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申报书;
(二)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组织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进行初审汇总,按时将汇总表上报市局;
(三)申报单位如实填报申报书,签订承诺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
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2.认证服务合同复印件;
3.认证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
南京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申报咨询:18755150022
附件1:南京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单 位 地 址:
申 报 联 系 人: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制
二〇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一、填写申报书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如实填写。
二、申报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请以word格式填写):
(一)项目承诺书
(二)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三)申请单位知识产权现状
(四)申请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
(五) 相关附件材料;
1.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认证服务合同复印件;
4.认证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
三、项目申报书要求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左侧装订成册,勿采用塑料封面和活页装订。
一、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晓《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并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向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如有虚假和失信行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相关失信信息录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档案,同时报送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同意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社会公示,并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同时,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1.被取消评审资格;
2.被撤销立项,并缴回经费;
3.接受相应处理;
4.其它相关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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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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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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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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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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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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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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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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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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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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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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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标认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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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标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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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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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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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
公司人员总数 人,其中知识工作人员数量 名(其中专利代理人 名、知识产权工程师 名、内审员 名,其他资质人员 (写明资质名称)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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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 机构设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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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软件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
(若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类似资质,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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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单位知识产权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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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知识产权现状,含专利、商标、软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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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2019-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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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概述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定的文件章程,开展和参加培训情况,知识产权投入,获得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资助和荣誉情况,以及单位在工作中贯彻知识产权标准典型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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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园区)知识产权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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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知识产权贯标资助申报汇总表
区(园区)知识产权局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认证通过日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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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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