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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类资助项目申报条件时间指南

文字:[大][中][小] 2021-3-31    浏览次数:1522    

2021年度南京艺术基金申报开始了,本项目从2021326日起开始申报,至510日截止申报。对传播交流推广类资助项目本年度将重点资助建党100周年重大主题作品展演项目4个,每个资助50万元左右;深化文旅融合发展项目1-2个,资助总额50万元;重大文艺品牌活动建设项目4-5个,每个资助20-50万元左右;资助民营院团建设,优选3-5个民营院团重点剧目,每个资助经费10万元;资助公益性小剧场展演节目12个,每个资助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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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本年度资助项目类别:建党100周年聚焦重大主题作品项目;深化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重大文艺品牌活动项目;资助民营院团项目;打造公益性小剧场项目。


南京市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范围

(一)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作品巡演、艺术作品新媒体传播交流。不资助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展演展览、纪念活动等。

(二)申报在国内演出的舞台艺术作品,应是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深受欢迎,产生过良好社会影响或者在各类竞赛、评比中获奖的作品。

(三)申报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项目,应是能够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更好地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传播范围和影响力,能够体现南京艺术创作水平,能够助力打造浓厚的艺术氛围。

(五)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南京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并签订《南京艺术基金项目资助协议书》后实施,且能够在2022630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南京市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类资助方式

(一)本项目以匹配资助为主。对在国内实施的展演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展馆剧场租赁、交通运输、学术研讨、资料录制和工作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不含剧目创排等费用;对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传播交流推广的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软件开发、内容制作、宣传推广和工作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不含设备购置、创作排演、作品征集等费用。

(二)对立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为30万元以上的,艺术基金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作为项目实施经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资助资金;资助金额为30万元(含)以下的,艺术基金一次性全额拨付资助资金总额。


南京市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类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申报类别及条件

1.聚焦重大主题作品项目。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遴选角度新、视野宽、选材好,具有较好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在全国有影响力,聚焦重大主题作品。申报主体须在全国和省有影响力,荣获国家和省级奖项,具有一流的主创团队的艺术院团;演出时长90120分钟,上座率不低于60%,演出场次35场;须在国家和省级媒体上实施宣传;资助项目4个,每个资助50万元。

2.深化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为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现以文促旅,以文促商,提升艺术活动的旅游吸引力,组织在全市主要文博场馆、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有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演出。申报主体须在全国和省有影响力,具有较好主创团队的艺术院团;每周演出1场或常年演出,时长40分钟左右,演职人员20人以上,每场观众100300人;须在国家和省级媒体上实施宣传;资助项目1-2个,资助总额50万元,活动周期12个月。

3.重大文艺品牌活动建设项目。为提升南京整体文化形象,聚力打造具有南京重大文艺品牌,扩大南京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全市演出场所开展重大文艺品牌活动。申报主体为国(境)内有代表性艺术家群体或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团体;演出剧目具有区域代表性,演出剧目至少5种以上艺术门类, 演出场次在20场以上,演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每场观众500人以上,上座率不低于60%;须在国家和省级媒体上实施宣传;资助项目4个,每个资助20-50万元。重大文艺品牌活动须是由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主办,参与人数在千人以上,具备省市以上影响力。

4.公益性小剧场节目展演项目。为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准,推动公益性小剧场建设运营。同时,按照文艺赋能城市的内涵要求,推动各艺术门类繁荣,促进本地青年人艺术发展和人才培养,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进剧场。申报主体为国(境)内有代表性艺术家群体或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团体;在社区、景区、度假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小剧场演出;剧目不少于3种艺术门类,演出至少10场,其中原创剧目不少于2场,演出时长至少60分钟,每场观众100250,上座率不低于60%;须在国家和省级媒体上实施宣传;资助项目12个,每个资助40万元。

5.资助民营院团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扶持重点民营院团的有关要求,全市范围选择资助3-4个优秀民营院团的重点剧目,要求在重点景区或重要活动中演出3-5场,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另资助戏曲进校园项目1个。根据文明城市评比要求,由入选民营院团免费为全市大中小学学生演出3-5场优秀戏曲剧目,时长不少于60分钟,资助10万元。

(二)本项目的主体为单位或机构(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申报项目的单位或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1231日前在南京市内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单位或机构。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登记、注册时间可与改革前连续计算。

2.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南京艺术基金2021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3.已获得国家、省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本项目。

4.曾获南京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相同内容和题材的项目不得连续申报艺术基金。

5.未完成南京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结项(含未上报结项纸质材料)的实施主体不能申报。

(三)申报项目具体要求

申报项目已经完成了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展演、展览承接方或软件开发、内容制作

方签署的意向协议和已落实的资金证明。


南京市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类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下载《南京艺术基金2021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

(二)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七份)和电子稿报送管理办公室。

(三)管理办公室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申报主体。

(四)对申报主体寄送的申报材料,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南京市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类申报材料

(一)《南京艺术基金2021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应特别注明。

(三)2020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2021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开展传播交流推广活动的工作方案,与承接展演的剧场、展馆或软件开发、节目录制单位签署的意向协议,主要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和已落实的资金证明。

(五)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需提供区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或文化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六)展演项目应提供完整的视频文件。

(八)申报材料须下载、打印7份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810寸,夹在文字材料内(无需装订)。申报材料为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提供电子文件,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WAV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MOVAVIFLVMP4


南京市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申报主体签订《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南京艺术基金2021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申报项目立项后,申报主体应同意按照艺术基金安排,参加艺术基金组织的演出等公益性活动。


南京市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监督验收

(一)资助项目应于2022630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于 20224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办公室将按照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申报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三)申报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申报主体与第三方的纠纷或争议,艺术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四)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的,管理办公室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机构和个人责任:

1.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申报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4.申报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关于南京市艺术基金申报事宜,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对该政策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咨询卧涛科技为你解答,卧涛科技10年项目申报经验,有专人指导申报。免费咨询:1585513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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