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为做好2021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275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5月7日前(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二、支持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项目,重点扶持促进农产品加工、轻纺鞋服、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发展壮大的项目。
2.结合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需要,支持对产业承接平台建设支撑的项目。
三、贴息时间
2020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0日
四、申报材料(一式10份)
1.申报单位编制申请贴息资金报告,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详表(附件3)和信用承诺书(附件5)。
2.申报材料须涵盖《申报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项目要件》(附件6)。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中,相关负责人、经办人须签字,单位须盖公章。
2.申报材料须有目录和页码。
3.县区(园区)发改、财政部门初审后,择优确定申报项目,联合正式行文报市发改委地区科和市财政局经建科(申报表和项目详表作为正式文件附件)。
4.县区(园区)确定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发改委地区经济科
对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免费咨询卧涛科技:0551-65300128
附件4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021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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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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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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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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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申报项目符合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8〕275号)的相关规定。 2.本单位申报过程中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单位公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5
申报2021年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项目要件
依据《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8〕275号),请申报2021年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的单位需提供以下要件:
一、申请资料
1.申请贴息资金报告及申请表(申报表和项目详表)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二、申请单位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申请单位简介(经营内容、经济效益、税收贡献及带动就业情况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6.申请贴息项目简介(技术工艺、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7.立项、核准、备案文件
8.用地审批
9.规划许可(建设工程、建设用地)
10.项目环评
11.节能审查(年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需出具)
12.施工许可证
四、企业守法经营
13.市场监管部门、环保部门、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等三个部门出具2018、2019、2020三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处理处罚的证明
14.税务部门出具2018、2019、2020三年纳税证明及未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四、利息产生情况
15.银行利息证明(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0日产生利息)
16.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17.进账单
18.付息汇总表及付息凭证
五、项目实施情况
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设备采购合同
21.招投标资料(如需招投标)
22.工程验收报告(附房屋、设备等照片);工程在建或未验收说明建设情况(附在建房屋、设备等照片)
六、财务资料
23.项目财务审计
24.贷款用于支付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设备)发票汇总表及支付凭证
七、其它资料
25.2021年度申报单位未享受其他贴息资金的承诺书(企业承诺,需县区、园区发改委部门审核并盖公章证明)
26.申报单位就业人数及社保交纳情况(需人社部门盖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