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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21年阜阳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6-16    浏览次数:1395    

现将《2021年阜阳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阜阳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指导各地做好2021年秸秆产业 化利用民生工程,根据安徽省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1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运行方案和审计监督意 见的通知》(民生办〔2021〕1号)中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重点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大力发 展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利用,积极探索原料化利用,着力 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以用促禁,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 展。

二、目标任务

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大力推广龙头企业 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重点以支持阜南林海集团为代表的生 物天然气生产经营模式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 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 民增收、农村增绿。2021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

三、 实施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开展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建 设和秸秆产业化利用等。

四、 实施内容

(一) 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支持全市各地秸秆产量大、有 利用需求的地方建设标准化收储点(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应的 秸秆收储转运点,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点收储秸秆量(能力) 应达1000吨(含1000吨)以上。鼓励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 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 联结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确 保秸秆收储点建设“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2021年全市新建21个标准化收储中心。

(二) 秸秆产业化利用。对2021年经市、县认定的年利用 秸秆500吨(含500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根据实际 利用秸秆量给予奖补,提高企业利用秸秆的积极性。2021年全 市规模以上( 500吨以上)产业化利用企业利用量达到60万吨 以上。

(三) 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发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 会平台作用,做好2020年以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重点签 约项目的孵化培育。重点督导颍上县、太和县、临泉县、颍泉 区2020年度省秸博会集中签约项目落地建设。

(四) 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列入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中的阜南县2020年大中型 沼气工程项目继续建设,确保2021年度11月底工程完工并安 全运营。

五、资金保障

符合条件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博 览会签约项目、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奖补由秸秆综合利用省 级财政奖补资金予以主要奖补,市县两级予以配套。具体补贴 标准参照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 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和阜阳市农作物秸秆 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如一个项目符合多个秸秆利用相关奖补政 策,按照奖补金额最高的一种方式进行奖补。

六、实施程序

(一) 制定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征求 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意见后,制定全市农作物秸秆产业 化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内容。

(二) 分解落实任务。根据各县市区往年任务完成情况以 及全市秸秆产业化利用总体布局,分解省厅下达的具体目标任 务到各地。

(三) 加强调度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 调度,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并根据项目监督检查办法, 对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 展监督检查。

(四) 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各县市区组织 项目绩效评价和当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并对 绩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负责。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将委托第三方对各县市区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年度绩 效评价结果及当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进行全面复查评价。

七、 项目管理

(一) 项目审核。各地根据方案实施内容及分解的任务数, 通过规范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要严把实施主体的 条件及资质关,同时,对建设用地及主体资金投入等因素要充 分考量,确保项目能按时按质完成。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搞好 项目初审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组 或委托第三方对全市项目实施主体及条件进行审核,并报省农 村能源总站备案。

(二) 项目实施。各县市区根据市级制定的秸秆产业化利 用工程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或计划,分解 落实任务,并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每月定期调度,并将相 关情况报送市民生办。适时开展实地督促指导,确保项目按照 目标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 项目补助。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 用资金实施方案、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开展 项目验收,市级在各县市区自验基础上,组织委托第三方进行 复查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采取后补助方式,及时兑现奖补 资金,提高资金预算使用的精准性。

(四) 建后管护。县市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建立完善 科学管理、长久持续的项目建后管护机制,强化管护监督,定 期跟踪监管,了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使用状况和效益发挥情况, 建立民生工程建后管护台账,确保项目长久持续安全运行。

八、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主 体责任,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 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推进, 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推进 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

(二) 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强化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奖补 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一主体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 复奖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要扣回 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 恶意骗补的企业,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 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取消以后年度奖补资 金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创新秸秆产业化利用支持政策,保 障项目建设用地,确保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 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做好本辖区项目技术咨询与 服务,结合项目实施,加强秸秆产业化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 用,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顺利实施。要切实发挥标准建设 的引领作用,不断完善技术标准,健全完善我市秸秆综合利用 标准体系。

(四) 严格考核评价。市级将对各县市区秸秆产业化利用 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和总体评价,对秸秆产业化利用途 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地方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 务、项目建成后效益低下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作 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对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实施中 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政策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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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阜阳市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阜阳市秸秆产业化利用
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项目

标准化收储中心(个)

秸秆产业化利用量(万吨)

全市合计

: 21

60

颍州区

3

3

颍泉区

3

2

颍东区

3

5

界首市

4

3

太和县

2

6

临泉县

2

14

阜南县

1

14

颍上县

3

12

市经开区

 

1

备注

表中秸秆产业化利用量指年利用秸秆量在500吨 以上的市场主体全年利用秸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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