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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 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申报条件补助

文字:[大][中][小] 2021-7-8    浏览次数:1085    

2022年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申报开始了,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7月30日,所以,如果你想要申报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的话,就要抓紧时间了,有项目需求的朋友们,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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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2日—30日

二、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合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应是在合肥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专业资质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文化企业(机构)。

2.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创作主体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申报。

3.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实施基础,须在2022年度启动,原则一年内完成。

三、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申报补助类别

1.品牌活动。指以展示合肥形象,提升合肥影响力为目的,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一定影响的城市形象品牌宣传类活动。活动应具有规模大、参与广、可持续等特点。此类项目单个项目主体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主题创作。指以合肥城市品牌形象为主题设计创作的公益广告、文艺作品、文创产品等。此类项目单个项目主体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社会宣传。指在城市出入口(机场、车站)、城区主干道、高校校园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公园、广场等重要部位发布合肥城市品牌宣传公益广告。此类项目单个项目主体资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4.媒体宣传。指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网络新媒体建立专门的文化宣传推广平台,定期开展合肥城市形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此类活动单个项目主体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5.品牌研究。指研究探索城市品牌建设的目的意义、现实基础、工作实效、推广路径等,不断丰富城市品牌建设的理论内涵和理论体系。此类项目单个项目主体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评审方式

1.项目申报单位规范填写《2022年度“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汇总表》《2022年度“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征集表》《2022年度“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绩效申报表》和《预算项目可行性报告》。(详见附件1、2、3、4)

2.各申报单位于7月30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七份报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市政务大楼A座231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文艺处邮箱,逾期未申报的不再受理。

3.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主要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各项目单位现场重点围绕《预算项目可行性报告》,介绍项目实施计划、资金安排等整体情况后,各专家评委根据项目可行性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六、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资助方式

对纳入2022年度“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市委宣传部将根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预算为原始依据,以项目实际社会效益为重要依据并适当兼顾经济效益,按比例进行资助。

七、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申报要求

1.依法依规。项目申报要符合《预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把依法依规、从严从紧、科学合理贯穿项目申报始终。另外,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办公场所建设、办公经费、偿还债务、发放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职工福利、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超出规定范围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宣传文化企业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各项目单位要科学、据实上报项目预算,如发现有多报、瞒报等重大虚假报送行为的,一律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2.规范申报。有多个项目申报的,由责任主体单位研究后,一次性集中申报,不要分批次申报。有二级机构的申报单位,由二级机构主管部门汇总研究后,一次性集中申报,不要分部门申报。同时,同一项目不得在合肥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内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3.加强管理。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的刚性管理,项目一经批复后,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变更和调整,更不允许借故不执行。项目预算编制要具体详实,预算测算要科学准确,要和决算保持一致性,特别是重大的文化项目在申报前,要确保该项目能够及时落地,做到依据详实,数据准确,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专人负责。每个项目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项目联系人,负责项目的收集、整理、上报、执行、协调等各项工作。要加强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每个项目有方案、有图片、有绩效分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总结。

八、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监督验收

项目立项后,市委宣传部将参照《合肥市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合宣字〔2019〕37号)要求,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全程绩效管理,项目单位必须做到严格落实。

市委宣传部对“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申报拥有最终解释权。

上述就是2021年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品牌建设预算项目申报相关细则内容了,想要申报该项目的合肥市朋友们,小编期待您的来电咨询,卧涛科技,专注企业服务10年!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985510810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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