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安徽工业精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要求,做好2021年“安徽工业精品”遴选推荐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认真组织企业编报申报材料,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2.申报材料除《通知》中“推荐材料”所列内容外,需要围绕申报条件撰写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情况等内容。
3.企业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内容排列顺序按照: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申请报告、《通知》“推荐材料”中(二)-(十)项内容。
4.各县区(园区)推荐文件1份、企业申报材料2份,于7月27日前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时,请将“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企业申报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安徽工业精品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附件2
安徽工业精品推荐名额分配表 |
|
县区(园区) |
推荐名额 |
寿县 |
3 |
凤台县 |
2 |
大通区 |
1 |
田家庵区 |
1 |
谢家集区 |
1 |
八公山区 |
1 |
潘集区 |
1 |
毛集实验区 |
1 |
经开区 |
3 |
高新区 |
2 |
煤化工园区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