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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池州市创新型企业2021年申报条件、流程是什么?

文字:[大][中][小] 2021-7-16    浏览次数:971    
池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一般都在下半年进行,申报的企业一般都会提前规划,所以,在规划前你必须要了解2021年池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条件是什么?需要的流程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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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内部实现研究与开发的制度化;
(2)研究与开发成为企业的核心职能之一;
(3)集研发、生产、销售三位一体;
(4)形成研发、生产、销售三者互动的健全机制;
(5)能通过不断的持续的创新,获得持续性的收益。持续创新是其本质特征。
池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流程:
1、创新型企业申报,由企业根据自愿的原则自主进行申报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须填写《安徽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和《第二批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简表》,并报送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优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条要求的试点工作方案(草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1年度、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中央和省属企业、转制院所向省科技厅递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它企业向其所在地市科技局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份;
3、各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资委(办)、总工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1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及推荐函(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1份)寄送到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合肥、芜湖、蚌埠市推荐试点企业5-8家,其它市推荐试点企业3-5家,并给出排序。推荐函可由市科技局代章。

4、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对直接申报的企业和各市推荐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后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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