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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始组织申报了,本文将带来合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条件材料,想要申报的朋友可以仔细了解。同时小编也整理合肥市各区县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奖励补贴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咨询小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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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政策
肥东县: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8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肥西县: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庐江县: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长丰县: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对新增市级龙头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增省级龙头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入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巢湖市:新增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龙头企业,分别奖补10 万元、5万元、1万元。
庐阳区: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的,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补。
经开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甲级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甲级队)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 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
合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对象
在合肥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业休闲旅游、农产品电子商务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农业增效的企业;本年度登记注册的大型招商引资企业和工商资本投入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可以进行申报。
合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龙头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
1.企业类型。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业休闲旅游、农产品电子商务为主业的企业。企业经营的产品中农产品经营额原则上须占企业经营总额的70%以上。
2.企业规模。农产品生产型和农业休闲旅游带动型龙头企业规模∶总资产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或流通型龙头企业规模∶总资产1000万元
以上,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型企业规模∶总资产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年交易(经销)额3亿元以上;农产品电子商务型龙头企业规模∶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3.企业效益。企业连续两年生产经营正常,总资产报酬率原则上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企业信用。企业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讲诚信,不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金。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带动农户能力。企业应通过订单、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300户以上,特种养殖企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企业在自建基地、订单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6.企业产品竞争力。企业应有自主的注册商标和品牌。在本市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处于领先水平。
7.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三年内在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未检出禁用药物或违禁添加物,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食用类农产品已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必须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8.企业的生产和管理。(1)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2)企业的生产经营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9.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完善,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应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
10.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以互联网方式销售农产品收入占农产品销售收入之比达到60%以上,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基地或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直接采购的农产品占所销售农产品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带动农户数量1000户以上。
符合以上第1、2、3、4、5、6、7、8款要求的农产品生产型、农业休闲旅游带动型、农产品加工型和农产品流通型企业可以申报市级龙头企业;符合以上第1、2、3、4、5、8、9款要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型企业可以申报市级龙头企业;符合以上第1、2、3、4、5、10款要求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可以申报市级龙头企业。
企业符合上一条规定标准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
1.积极领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利益关系紧密、带农增收致富表现突出的。
2.在吸纳和转移农村劳动力方面表现突出的。
3.在促进本地农产品生产销售、带动一村一品发展和产业化经营表现突出的。
4.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5.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6.电商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重较大的。
合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1. 填写《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表》;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资产与效益情况;
4.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租赁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5.产品质量、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1)农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有机食品证书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复印件;
(2)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3)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
(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复印件;
(5)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6)商标注册证或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有关手续复印件;
(7)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以上材料可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出具。
6、以下证明材料由企业出具告知承诺函、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核查汇总上报∶
(1)企业资信情况;(2)企业纳税情况;(3)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4)企业带动农户增收情况;(5)企业不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金情况;(6)企业环保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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