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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建设培育: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时间

文字:[大][中][小] 2021-10-14    浏览次数:1367    

2021年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细则整理,符合下述所说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的朋友们,如果有申报意向,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该项目企业申报不设实现,随时都可以申报。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9855108102

一、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至少与 2 所以上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并且校企共订人才培养目标,共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创实验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共推人才培养过程, 共评人才培养质量。

(二)独立举办或作为主要举办者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 1 所以上。

(三)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四)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联盟(职业集团)1 个以上。

(五)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建设产教融合联盟或开展合作协议,累计已开展合作培养、培训学员 600 人以上。

(六)承担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或与培训机构共同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

(七)近 3 年接收高等学校或职业院校学生开展每年 3

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 60 人以上。

(八)承担实施 1+X 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

(九)与有关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 体项目的校企合作,开展订单班 3 年以上,有 1 届以上的毕业生。

(十)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 或者捐赠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近 3 年内累计投入 100 万元以上。

(十一)拥有课程教材或教学辅助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

(著作权、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含实用新型专利) 3

件及以上。

(十二)拥有与合作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1 件及以上。

二、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时间

(一)企业申报不设时限,随时可以申报。

(二)视申报企业的数量,采取分批次公示的方式向社 会公示入库企业名单。

(三)因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试点工作发生变化的,我们将及时发布通告。

(四)请社会各界对我市入库企业给予关注支持和监督。

(五)已列入安徽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的企业,自动纳入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名单, 本次无需再次申报。

这就是2021年合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等具体内容了,符合申报条件的合肥市企业,小编期待各位的来电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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